项目名称 |
贵港市宏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0-17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5/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7/2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人 |
信息发布终结。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贵港市宏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贵港市达开路(龙升国际大酒店旁)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林成 | |||||||||||||||||||||||||||||||||||||||||||||||||||||||||
成立时间 |
2010年7月14日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50800559401139D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经营范围 | 物业服务(取得物业服务资质证书方可按资质等级开展经营);房屋租赁服务;场地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0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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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我方(贵港市宏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实施企业增资,并申请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择优选定投资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㈠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㈡增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㈢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及贵所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 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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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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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广西金正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基准日 |
2019.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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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295.58 | |||||||||||||||||||||||||||||||||||||||||||||||||||||||||||
负债总额 | 280.06 | |||||||||||||||||||||||||||||||||||||||||||||||||||||||||||
净资产 | 15.52 | |||||||||||||||||||||||||||||||||||||||||||||||||||||||||||
单位注册资本对应估值 |
1.1839元/每一元注册资本金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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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拟增资底价(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1.19 | |||||||||||||||||||||||||||||||||||||||||||||||||||||||||
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19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100万元,剩余不低于1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募集资金将主要为品牌建设、业务拓展、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互联网+物业”新平台技术开发维护等核心竞争力提升提供资金支持保障。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广西宏桂汇润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股权占比不低于60%,新股东股权占比不高于40%。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贵港市宏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会议纪要 (2019年第19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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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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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宏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的批复、宏桂复〔2020〕46号) |
特别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无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无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参与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不参与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无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挂牌期满,若征集到的合格投资人只有一家且符合条件,则确认该意向投资人为成交投资方;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人,采取综合评议法由联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意向投资人则为成交投资方。 2.意向投资者根据本公告办理报名手续并按《择优方案》附件一、二、三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相关数据和证明材料须详实、准确。意向投资人应按《择优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交易所指定地点,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销已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提交或者非合格意向投资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交易中心不予接受。 3.评议要点及评分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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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本次增资征集到符合投资人资格、接受增资条件,并与增资企业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的投资人,本次增资即成功达成。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1年以上的公司法人; 2.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3.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增资完成后,投资方须同意混改后的公司将继续聘用原有员工,增资前公司所负债务由增资混改后公司承担; 2.投资者自此次增资完成后的三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其所持混改公司的股权。 3.增资扩股后,新老股东约定共同出让10%股权,作为对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且单一员工持股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1%。(上述事项在公司运营稳定且核心管理技术团队成熟时,经公司股东会研究通过股权激励方案后实施) 3.本项目挂牌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人若以不了解公司的现状及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全部竞价服务费后作为向增资企业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并由该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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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付 | 1.投资方于项目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材料、1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 2.投资方在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的6个月内以现金出资到位,其中三个月内进行首次出资,首次出资金额不低于出资总额的50%。 3.第1项事项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投、增资双方共同办理标的企业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投资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及本项目公告、择优方案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响应文件递交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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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尽调 | 挂牌公告期内,增资方对意向投资方开展尽职调查。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5/28至2020/7/23 | |
报名手续 |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增资人对意向投资人进行审核,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人在收到交易所通知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内部决策机构或上级主管单位关于同意参与增资活动的证明材料; 5.检察院出具的意向投资人企业及企业法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证明(如企业成立不满三年的,则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意向投资人企业成立至今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证明及法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证明); 6.公告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㈢注意事项 1.意向投资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意向投资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投资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投资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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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㈠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需在在收到交易所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交纳到交易所账户。 ㈡意向投资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投资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其投资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意向投资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交易无效; 2.意向投资人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增资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或未参与后续择优程序的; 3.在择优过程中,合格意向投资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 4.不同意向投资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择优程序的; 5.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协议》或未按规定支付增资款项或竞价服务费的; 6.扰乱择优秩序,使择优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㈢交易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增资价款、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全额无息返还。 ㈣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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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投资人须在交易成功之日(按交易所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缴纳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0771-5585039 熊经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1-2633198 |
报名咨询 | 0771-5738059 覃经理 | |
技术支持 | 0771-5585021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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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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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意向投资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投资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意向投资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意向投资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监督电话:0771-2809318(自治区国资委) 0771-281088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