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5号综合楼2栋第二单元604号房产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0-604(2)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1月1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1月26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
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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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5号综合楼2栋第二单元6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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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57.19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 |
57.1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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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7.15平方米 |
使用期限 |
2020年03月31日起2080年0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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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性质 |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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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混合结构 |
所在层数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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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房屋户型 |
二房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 |
房屋朝向 |
朝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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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无 |
装修情况 |
普通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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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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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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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标的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35号综合楼2栋,小区所在区域主要为住宅集聚区,商业主要以临街商业及周边商场商业为主,主要以周边小区居住人员为主要消费群体,区域商业氛围较好,人流量较大,商业繁华度较好。区域市政路网发达,道路通达度好,交通条件较好,附近有公交车站、地铁站等。区域内有南宁市五一路学校、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淡村市场、万达广场、市场、酒店、银行等公共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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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 |
小区配置有停车位,小区内配备有24小时保安、摄像头监控等配套设施,小区绿化率一般,物业管理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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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418,630.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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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年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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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广西众拓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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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元) |
376,76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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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198287763L 注册地:南宁市南建路26号 法定代表人:郑桂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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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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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南化集团拟处置低效、闲置资产的请示》(南化报〔2020〕14号)审批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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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一)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无。 (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无。 (三) 影响资产清查的事项:无。 (四) 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无。 (五)重大未决法律诉讼事项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声明不存在未决法律诉讼事项。 (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无。 (七)重大期后事项:无。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无。 (九)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十)其他事项:无。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2.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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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按现状进行交割和交付,不因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而调整成交价格。 2.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以交易所通知为准)。 3.交易价款。受让方在签署《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4.标的交割。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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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书》(签署《现场勘验确认书》,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交易所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书》, 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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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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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贷款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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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1月 13日 至 2021年 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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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现场踏勘确认书》;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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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 100,000.00 ),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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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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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21年 1月 13日 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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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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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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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熊经理 0771-5585039 |
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罗经理 0771-5885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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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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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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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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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 |
关于意向受让方/竞价成交人的违约情形以及违约责任等与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
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