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二路北侧海关路西侧博艺大厦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0-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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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0/5/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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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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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房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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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柳州市城中区高新二路北侧海关路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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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属性 |
房屋建筑面积 |
合计38846.81㎡ |
套内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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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面积 |
6810.24㎡ |
使用期限 |
至2052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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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性质 |
出让 |
用途 |
地下空间均作为地下车库,地上1至3层为商业用途,4至20层为写字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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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框架 |
所在层数 |
地下负3层至地上2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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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现状 |
房屋户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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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朝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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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主楼地上1层约300㎡出租给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租期自2019年6月1日至2029年5月31日。 转让方已收取承租人租金至2020年2月29日及租赁押金180000元。成交后,受让方须与转让方、承租人签订三方协议,由受让方承继该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即转让方)的权利义务。截至标的交割日,租赁押金及多收取的租金由转让方支付给受让方。 |
装修情况 |
建筑物外墙面为玻璃幕墙,室内的供电、照明、给排水、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网络通讯等管网已铺设完毕,楼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内墙面及顶棚为水泥砂浆,各类门洞预留,处于待装修、待出租状态,整体满足毛坯交付使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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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情况 |
无 |
配备电梯 |
4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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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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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项目位于柳州市市区东面,具体位于城中区高新二路北侧海关路西侧,其东至金榜来大厦、南至高新二路、西至其他单位房地产、北至其他单位房地产。区域内规划建设状况较好,配套设施较齐全,周围开发建设有序,市政建设及道路绿化较好,向西靠近柳江,整体市容较整洁,各项基础设施完善,功能保障率较高。所在位置距区级商业中心有一定距离,周边主要以商住小区和公共服务物业为主,距梦之岛百货、万达广场、阳光100城市广场、五星百货所在的区级商业中心约2.0公里,整体商业繁华程度较好。区域内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州市药监局、柳州市烟草专卖局、市人民检察院、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等行政服务机关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培训学校、银行、农贸市场等设施较齐全。周边市区主次干道及支路组构的道路交通网络密集,对外交通便利度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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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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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452,38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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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9/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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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广西中阳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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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元) |
407,148,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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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柳州投资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50200593231700N 注册地址:柳州市柳东新区水湾路2号柳东标准厂房2号配套办公楼203室 法定代表人:潘柳红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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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㈣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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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柳州投资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八次会议Ⅱ关于处置博艺大厦资产的董事会决议(柳投董决〔20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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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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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1.转让标的为转让方于2017年11月通过司法拍卖公开竞价取得。竞买成交后,转让方对标的进行了后续建设。截至评估基准日,已办理土地使用权部分的《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博艺大厦工程竣工初验会议纪要》及对应的《博艺大厦工程竣工初验整改报告》,转让标的已完成竣工初验验收,尚未办理房产部分产权登记手续。转让标的建筑面积采用的是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博艺大厦面积表》数据,实际面积以产权证书证载面积为准。 2.风险提示。(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2) 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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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交易所收到交易双方签章确认的交割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结转给转让方。 2.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等)由转让方承担,维修基金、配套费及房产交付后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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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以交易所通知为准)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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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经理 19907722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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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5/27 至 202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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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交易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交易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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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45,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上述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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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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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20年5月27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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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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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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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熊经理 0771-5585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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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黄经理 0771-5738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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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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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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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2809318(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771-281088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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