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9.841%股权 |
项目编号 |
BBWCQJY20-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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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20年7月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年7月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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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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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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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柳州市东环大道256号万达广场5栋33-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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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李华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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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2011月4月2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壹亿贰仟陆佰万圆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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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502005718181131 |
所属行业 |
其他金融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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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自治区金融办批准的业务。(按自治区金融办核准的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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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2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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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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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4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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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9.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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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5.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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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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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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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于大海 |
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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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易耀文 |
1.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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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5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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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赖粤峰 |
0.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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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他 |
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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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柳州市广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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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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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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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79 |
777.96 |
70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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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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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2.47 |
1041.71 |
150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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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名称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南宁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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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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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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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31 |
174.88 |
-62.25 |
-6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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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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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报 |
15747.77 |
764.34 |
1498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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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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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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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31 |
481.01 |
263.99 |
25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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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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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6.93 |
893.16 |
1524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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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京信评报字(2020)第1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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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19/7/31 |
核准(备案)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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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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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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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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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87.26 |
893.16 |
15,59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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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094.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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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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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451100711427393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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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9.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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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9.841%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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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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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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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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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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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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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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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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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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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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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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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1.风险提示。(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网络竞价须知(附件3)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网络竞价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2) 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2.标的企业介绍 (1)标的企业是于2011年4月经自治区、柳州市两级政府金融办以及银监局、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依法成立的新型金融服务企业,总部位于柳州。2014年3月11日,标的企业获自治区金融办正式批复,成为广西首家跨区域设立分公司的小贷公司。标的企业目前主要的四类产品:“聚友贷”、“助农贷”、“助房贷”、“装修贷”; (2)标的企业主要资产有: ①万达办公楼33层共16套办公房屋(合计1,851平方米),该房产均可以正常使用,内部装饰无明显损坏,卫生间不渗漏。柳州万达广场位于柳州市区,选址于东环大道与文兴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68万㎡,是集购物、休闲、娱乐、居住、商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体。该建筑所在区域位置优越,设计为典型的点式办公楼风格,总层数为35层,每层分布16套办公户型房屋,面积74-143平方米不等,层高3.5米。上述办公楼于2016年9月进行整体办公装修施工,朝向北的董事长室在装修工程完工后进行了单独的地暖系统铺装。 ②凤凰河温泉生态旅游开发项目c地块住宅楼第23栋房屋,标的企业因自用需要,于2013年以公司员工个人名义购买了该栋房屋,房屋面积658.71平方米,合同总价790.5万元。首付款237.5万元,余款553万元办理了24年期按揭贷款。2017年1月,标的企业为理顺产权关系,与该员工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将该员工原购房所支付的首付及按揭本息127.5万元合计365万元购回,并约定以员工个人名义继续偿还按揭贷款至全部结清。截至评估基准日,该笔房屋按揭贷款尚未结清。该小区基建基本完成,但该项目由于多种原因导致交付房屋延迟,尚未正式交房。不动产登记证书尚未办理。房屋现状为毛坯,室内未装修,未使用。 ③账面余额为1.03亿元的应收贷款,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发放贷款及垫款共计77笔,贷款损失准备851万元,账面净值为9516.57万元。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项目状况可咨询交易所或可进行实地查勘咨询转让方查阅相关数据。 3.《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资料在交易所备查。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竞价服务费的,经过交易所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
交易 |
转让底价(万元) |
3094.03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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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或合法存续企业法人; 2.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金融机构出具不低于该转让标的挂牌底价的存款证明; 3.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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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批准且受让方悉数付清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凭交易凭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交割无异议双方签署《交割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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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股权对应的标的企业的亏损或盈利均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不因过渡期损益调整成交价格。 2.债权债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合法有效债权、债务仍然由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3.税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各自承担。 4.成交签约。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签约地点:北部湾产权交易所) 5.交易价款。在《交易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6.交易所在足额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交易双方交割无异议并提交双方盖章确认的《交割单》并提交同意结转成交价款的书面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划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7.受让方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变更指引的通知》(桂金办发[2013]20号)规定的条件,如受让方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而无法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给交易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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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经理 18078099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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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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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年7月3日至 2020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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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申请书》(附件1)、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意向受让资格经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竞买人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竞买人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公司章程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受让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参加交易活动,并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以及证明意向受让方与法定代理人身份关系的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决策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等)关于同意受让产权的决议(适用法人、非法人组织); (5)金融机构出具的不低于转让标的挂牌底价的存款证明;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受让方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到交易所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所交易规则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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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玖佰万元整(¥9,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交易所扣除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竞价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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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10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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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具体时间以交易所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系统注册报名的手机信号畅通,以免因手机短信拦截无法收到信息而错过交易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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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竞价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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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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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余经理 0771-5585032 18697915124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771-2633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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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
报名咨询:罗经理 0771-5738059 18275798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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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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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5号楼(交易所) 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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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2809318(自治区国资委) 0771-2810883(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