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沈阳市和平区明城新北市兰庭楼房两套房产分别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18-17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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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日期 |
2018年12月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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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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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一、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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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地理位置 |
建筑 面积 (㎡) |
转让底价 (元) |
保证金 (元) |
竞价阶梯 (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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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六运五街9号104房 |
标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南片区,为天河区商服中心地段,距天河体育中心1.2公里,距广州塔约4.1公里,距石牌桥地铁站约300米,距猎德大桥约2.6公里,距珠江公园约2公里,附近有地铁1号线、3号线以及多路公交线路,交通便利。周边有万菱汇商服中心广场、正佳广场、天环广场、太古汇商服广场等商服中心广场,是广州市较繁华的商业区域。 |
79.22 |
3,312,810.00 |
350,00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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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沈阳市和平区明城新北市兰庭楼房6栋12层8号(原沈阳市和平区北市一街25号12-8号) |
标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距离沈阳市中心5公里,离区域内主干道和平北大街200米,附近有萃兮优客城市奥莱商场、沈阳古玩城、八一公园、和平区惠民医院、医科大学第四人民医院、敬业小学、同泽中学、南京街第九小学、沈阳市第一二六中学北校区等配套设施,且标的附近有115、140、209、215、216录等多条公交线路及地铁2号线,交通状况良好。 |
109.24 |
894,780.00 |
100,00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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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介 本次转让标的为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两套房产,分别位于广州与沈阳,标的无抵押,证照齐全。 备注:以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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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0198596873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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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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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决策文件 |
2018年高层办公会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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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 或备案机构 |
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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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1.竞买人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交易须知等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进行竞价操作,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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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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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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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成交签约。竞价成交的竞买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2.标的交割。(1)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20日,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2)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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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标的,并向转让方咨询。意向受让方一旦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所不对标的物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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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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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项目挂牌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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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1月4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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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3.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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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标的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4.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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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元/次)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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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竞价时间 |
2018年12月6日17:00至2019年1月7日1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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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竞价成交的竞买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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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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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标的咨询 |
熊经理 0771-5585039 1887711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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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咨询 |
何先生 0771-5738059、15078889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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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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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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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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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
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