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46号客运综合楼2套房屋转让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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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BBWCQJY17-317(3) |
转让底价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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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载网站 |
www.bbwcq.com |
交易保证金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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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所在地区 |
贵州省贵阳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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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报名)时间 |
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3日17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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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动态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时间:2018年7月27日10:00-018年8月24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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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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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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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㈠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㈡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㈢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㈣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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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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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简介 |
转让标的清单
标的1:不动产权证号:黔(2017)云岩区不动产权第0033604号,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装修情况:无装修,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标的2:不动产权证号:黔(2017)云岩区不动产权第0033606号,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装修情况:局部简单装修,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特别提示: (一)2017年7月,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上述标的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仍为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但不会影响标的过户事宜。 (二)上述关于标的的描述和面积、数量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现状为准,且成交价款不因面积或数量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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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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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 |
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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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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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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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条件 |
标的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标的,并向转让方咨询。意向受让方一旦报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可能存在的瑕疵,转让方、交易所不对标的物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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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
㈠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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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手续 |
交易服务费 |
竞价成交的竞买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服务费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动短信的提示,将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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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签约 |
竞价成交的竞买人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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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款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支付期限: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动短信的提示,将成交价款缴入成交价款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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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㈠受让方将成交价款足额缴入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之日起5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㈡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若涉及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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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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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多次(递增)报价 自由报价时间:2018年7月27日10:00-2018年8月24日10:00 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竞价阶梯:1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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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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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 登记手续 |
㈠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㈡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bbwcq.com)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受让登记与承诺书》、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3)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联合受让的,需提供《联合受让协议书》;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㈢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填写《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受让登记与承诺书》及其他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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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及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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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详见清单,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㈡竞买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约,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竞买人将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2.非优先权竞买人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竞买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 3.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网络竞价成功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交易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㈢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竞买人将成交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之后的款项及交易服务费足额付清后,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部分。 ㈣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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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五、相关附件下载”中的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交易须知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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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罗经理、黄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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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71-5585012、18275798157、15877125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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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43号荣桂商厦B座三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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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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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
㈣标的照片 ㈤不动产登记证 |
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
详见公告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
(以公告内容为准)